申請流程
步驟 |
作業項目 |
申請時間 |
1 |
申請修習學程: 學生申請修習「學程」,必須於每學期期中考前向主修系提出申請,並填寫「明志科技大學環境資源學院學生修習學程申請表」。
|
每學期期中考前 |
2 |
申請學程證書: 學生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課程後,必須於該學期期末考後向教務處申請學程證明書或學程學分證明書,並填寫「明志科技大學學程證書申請單」。
|
每學期期末考後 |
3 |
核發學程證書: 凡審查合於學程規定之學生,由教務處發給學程證明書或學程學分證明書。
|
- |
瀏覽數:
分享